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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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系统切换的通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

发布时间: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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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201691日将正式实施《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已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将于91日至3日上线切换,在此期间CPCEAC、电子申请的批量接口系统将暂停服务。为避免对各项业务事宜造成不必要的延误,特通知如下: 

  (一) 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将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新申请文件,9月1日至3日到期的中间文件在91日之前提交完毕,以免耽误期限。 

    (二) 9月1日至3日受理大厅无法正常打印或寄出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通知书。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 

2016年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