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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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处理电商平台销售“汽车脚垫”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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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启示】

  该案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侵权后,责令线下侵权者停止侵权,同时要求相关平台方进行自查,使得线上100余条涉案侵权产品链接得到及时删除、下架,不仅从在源头上及时制止了专利侵权行为,而且有力防止专利侵权行为的进一步扩大,有效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快速发展的环境下,该案线上线下并行的高效处理方式对做好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案件简介】

  请求人温州市佐臣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汽车脚垫”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16年2月24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520789058.9。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发现被请求人1林某未经其许可,擅自在某电商平台上销售涉案专利产品。2019年5月,请求人请求浙江省温州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处理,责令被请求人1林某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并责令被请求人2某电商企业对其经营的相关网站上的侵权产品链接作下架处理。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在调查中发现,在该电商企业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上除涉案链接外,还存在与涉案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链接达上百条,侵权情节严重。
  2019年10月,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1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行为。同时为实现快速维权,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要求被请求人2对平台进行自查。随后,被请求人2通过自查对其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上的100余条涉案侵权产品链接作删除、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