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近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知保中心”)监测到数起涉深圳企业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为Crystal Mountain Communications, LLC(以下简称“CMC”)提起的诉讼,受理法院均为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原告代理律所为Antonelli, Harrington & Thompson,涉案专利7件,均属于通信领域。
知保中心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该原告及该代理律所在短时间内针对深圳企业发起的专利诉讼较为频繁,现将高频原告及高频代理律所信息、原告知识产权信息总结如下,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原告及其代理律所信息
(一)原告信息
原告CMC是一家根据德克萨斯州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77064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州道249号17350号,220室。该公司两个月内发起5起诉讼,其中包括3家深圳企业。涉诉被告包括TP-Link,OnePlus,酷派等多家企业。
(二)原告诉讼趋势
*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Lex Machina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CMC 2024年至今发起了5件专利侵权诉讼,受理法院均为德克萨斯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案件均在进行中。
其中,被告包含深圳企业的案件共3起,涉案深圳企业3家,具体案件信息如下:
(三)律所信息
CMC委托的律所为Antonelli, Harrington & Thompson,处理案件主要集中于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主要处理专利侵权诉讼案件。
二、原告知识产权信息
(一)涉案专利
原告目前在美国共有46件专利。本批发起诉讼的知识产权为其中7件专利,均为受让取得,其中三件是从诺基亚公司转让的。分别为:自动确定接入点内容和短距离无线终端服务(专利号7,103,313)、流标签(专利号7,266,121)、建立通信设备的多个带宽限制连接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7,746,824)、改变具有多带宽能力的电信连接中源信号带宽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6,782,367)、用于人们简单通信其位置和活动信息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7,099,921)、个人视频录像机的便携式播放器(专利号7,239,800)、用于连接客户端旅行者与地理关联数据的互联网系统(专利号8,725,120),具体专利信息详见附件1。
(二)其他专利
本案原告的美国专利,详见附件2。(中心提示:美国专利法没有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美国法典》第35编第286条却限定了只能对自起诉日起至多6年前的侵权行为追偿。不过,并非6年内的所有侵权行为都可以作为赔偿对象,在部分案件中,还需要考量专利权人是否满足了专利标记的要求或告知了被诉侵权人有侵权行为。)
附件:1.涉案专利信息
2.原告专利信息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4月1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