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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南商标申请注册程序的分析报告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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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越南经济增速逐步位居亚洲乃至世界前列,吸引诸多中国投资者的关注。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中越两国进出口额超1.6万亿元人民币。随着双边贸易往来日渐紧密,贸易主体间知识产权纠纷摩擦不可避免,近年来中国企业商标在越南被抢注等问题日益突出,充分了解越南商标申请注册程序,将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应对商标纠纷。本报告主要从越南商标注册概述和具体流程进行分析,供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参考。


    一、越南商标注册程序概述

    越南《知识产权法》(Law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规定了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该法颁布于2005年11月29日并已经过多次修订。

    (一)保护客体

    商标是指用于区分不同组织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标志。在越南有资格注册为商标的标志须是字母、数字、文字、图片、图像(包括三维图像)、声音等要素及其组合。

    以下标志不得作为越南商标保护客体:

    1.与国旗、国徽相同或者混淆性相似的标志;

    2.与越南国家机构、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社会组织或社会专业组织或国际组织的标志、旗帜、徽章、缩写名称或全名相同或容易混淆的标志,除非得到此类机构或组织的许可;

    3.与越南或外国领导人、民族英雄或名人的真实姓名、别名、化名或图像相同或容易混淆的标志;

    4.与国际组织的证明印章、支票印章或保证印章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标志,除非这些印章被这些组织注册为证明标志;

    5.在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特性、预期效用、质量、价值或其他特征方面引起误导或混淆或欺骗消费者的标志。

    (二)保护期限

    越南商标的保护期为自授权日起算10年,到期可续展10年,续展次数无限制。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但权利人需缴纳相应的宽展费。

    (三)申请材料

    在越南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人至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规定形式的书面声明;

    2.除上述书面声明中呈现的商标样本外,还需附上符合规定形式的商标样本(元素尺寸在8mm-80mm之间、商标样本以80mm×80mm尺寸呈现,涉及颜色的商标、商标样本须以寻求保护的颜色呈现);

    3.收费凭证。

    如申请注册商标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则需提交以下材料:

    1.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使用规定;

    2.对产品特定特征和质量的解释(如拟注册商标是用于具有独特征产品的集体商标、用于证明产品质量的商标、用于证明地理原产地的商标);

    3.显示指定区域的地图(如拟注册的商标是用于证明产品地理原产地的商标);

    4.省级人民委员会允许使用地名、标明地方特产地理原产地的标志注册商标的文件(如拟注册商标含有地名或标明地方特产地的标志)。

    如有需要,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书(如申请是通过代理人递交的);

    2.证明使用特殊标志许可的文件(如申请商标包含特殊标志);

    3.证明转让权的文件(如受转让);

    4.证明合法注册权的文件(如享有他人的申请权);

    5.证明优先权的文件(如主张优先权)。

    (四)注册费用

    越南商标注册相关官方费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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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仅为申请人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the 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Viet Nam,NOIP)支付的官方费用,中国申请人进行越南商标注册时还需考虑相关代理费用的支出。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选择纸质申请或通过NOIP的公共服务网站在线申请。如选择纸质申请,需将相关材料直接递交或邮寄给NOIP或者NOIP位于胡志明或岘港的办事处。


    二、越南商标注册具体流程

    越南商标注册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一)提交申请阶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NOIP提起商标注册申请。越南的个人和组织、永居在越南的外国个人、在越南设有生产/贸易机构的外国组织或个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越南合法代表提交申请。非永居越南的外国个人、在越南没有生产/贸易机构的外国组织或个人则必须通过越南代理人提交申请。

    (二)形式审查阶段

    NOIP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的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以评估申请提交文件的有效性、手续是否完备等。

    审查后,对于有效的申请,NOIP应向申请人发送接受通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NOIP应向申请人发送拒绝接受申请的通知书,明确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提交更正、补充材料。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如申请人主动或应NOIP要求更正、补充材料,形式审查期限可适当延长。

    (三)公告阶段

    越南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形式审查的2个月内将在越南《工业产权官方公报》进行公告,以征求第三方意见。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112条的规定,任何第三方可在越南工业产权(包括商标)公告后至NOIP发出授予工业产权决定之日前,提出意见(即第三方意见制度)。根据越南国民议会于2022年6月批准修订的最新《知识产权法》(该修订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越南采用第三方意见制度和异议制度并行的机制。

    基于并行机制,上述第三方意见制度将被继续沿用,提交此类意见书无需缴纳官费,但仅仅作为NOIP审查过程中的参考。如异议人想提交正式的商标异议申请,则需在公告之日起5个月内按照异议制度规定向NOIP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

    越南商标异议理由包括被异议商标不具备受保护的条件、申请人恶意申请商标、优先权存在异议等。异议人向NOIP提交异议申请和证据后,官方将发出受理通知,并通知被异议人提交异议答辩;被异议人提交答辩材料后,NOIP会将该答辩材料转达给异议人进行质证;最终,NOIP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理,作出异议决定。

    (四)实质审查阶段

    NOIP审查员应当在商标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内容包括对商标显著性、保护范围等的审查。与形式审查类似,如申请人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主动或应NOIP的要求更正、补充文件或者陈述理由,实质审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

    最迟于实质审查期限届满之日,NOIP应向申请人发送以下通知之一:

    1.拟授予商标注册通知(a notice on its intended grant of a mark registration):如申请注册商标符合保护条件,或者申请人在期限内提交适当的更正、补充材料或提出合理理由,NOIP应发送拟授予商标注册的通知,并要求申请人支付相应费用。

    2.拟驳回注册申请通知(a notice on its intended refusal to grant a mark registration):对于不符合授予注册条件的商标申请,NOIP应发送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明确说明驳回理由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或修正。

    如申请人在收到驳回注册申请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2个月)予以合理答复或修正,则NOIP应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驳回申请通知(a notice on its refusal of the application)。对驳回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NOIP局长提起申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核准发证阶段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NOIP应在申请人足额缴纳规定费用的10日内核准发证。商标注册证书应记录于越南国家商标注册簿中,并且该授予商标注册决定应在颁布的2个月内由NOIP在越南《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公布。

    以上是对越南商标申请注册程序的分析,中国企业可以向NOIP提交商标申请(即单一国家注册),也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越南的途径提交商标申请。关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可参见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5月19日发布于官网的《关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分析报告》(链接:http://www.sziprs.org.cn/szipr/hwwq/fxydzy/bjzy/content/post_816626.html)。


    致谢

    特别鸣谢阮煜茵老师对本文的支持:阮煜茵,精英商标事务所国际部总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批入库知识产权专家、深圳市商标协会聘用知识产权专家、中华商标协会聘用马德里商标专家委员会委员,拥有26年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擅长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海外商标申请及维权、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等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