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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涉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对要点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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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化与数字化时代发展,跨境电商运营已成为深圳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业务增长的重要板块,随之而来的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方面的法律风险和挑战。近年来,深圳跨境电商涉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案件”)数量呈现出显著增长的趋势,除了涉及传统的商标和版权领域外,专利领域也日益增多。在应对跨境电商案件时,需要甄别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不同知识产权领域中常见侵权形式、维权方式和法律规则的特点,区别采用不同的应对策略。同时也要注意事前预防与事中应对相结合,侵权投诉应对与侵权诉讼应对相兼顾。

  一、事前预防

  (一)增强自律意识,了解相关规定

  企业应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对相关规定的了解。跨境电商案件具有平台自治与法院诉讼相结合的特点,因此,企业既要了解从事商业活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也要掌握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平台关于维权、投诉、申诉等相关规定,并加强员工规避侵权风险意识的培训。

  1.了解跨境电商侵权诉讼规则与风险

  针对跨境电商侵权诉讼通常包括以下环节:①法院颁布紧急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②法院颁布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PI);③正式审判阶段。在跨境电商侵权诉讼中,深圳企业尤其要注意各种禁令风险,一旦下达禁令,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比如,若深圳企业作为被告,在诉讼进行最终听证和裁决或在法院进一步命令之前,将被限制并禁止从事制造、进出口、营销或以其他方式经营被控侵权产品或任何相关产品。若深圳企业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或金融机构,则将被限制并禁止隐匿、转移、处置被告资产,或是隐匿、销毁、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与被告资产账户有关的任何档案或记录证据等。若深圳企业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则将被限制并禁止向被告、被告的用户账户及关联业务经营账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运营被告账号。深圳企业也可能会面临巨额赔偿风险。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侵权所获利润、法定损害赔偿、因故意侵权获得的三倍赔偿或惩罚性赔偿、向原告支付维权支出和合理的律师费用。败诉的企业因不理会诉讼退出美国市场,导致原告无法执行其资产的,未来该企业再以同一身份进入美国市场的,还将面临被执行资产(加利息)的风险。

  2.了解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治理规则 

  在跨境电商案件中,除了向法院提起诉讼外,向跨境电商平台投诉也是一种常用的维权方式。这种方式来源于美国“避风港”规则(“通知——删除”规则),其基本内容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当前,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均建立了自己的维权机制,并制定了平台知识产权规则,利用平台自治实现知识产权维权。从事跨境电商的深圳企业应当充分了解不同跨境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治理规则,针对各平台规则制定应对策略。比如,全球速卖通(AliExpress)除了接收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买家投诉外,也会随机对店铺信息、商品(包含下架商品)信息、产品组名进行抽查,若涉嫌侵权,则信息、商品会被退回或删除。平台还会根据商标侵权、版权侵权和专利侵权的不同侵权类型以及侵权情节严重程度,执行不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或删除商品或商品信息、限制商品发布、暂时冻结账户、关闭账号等。亚马逊则对不同侵权类型分别适用内部评价程序与中立评估程序。内部评价程序适用于商标(trademark)、版权(copyright)和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纠纷,由亚马逊自行判断被投诉商品是否构成侵权。中立评估程序适用于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纠纷,亚马逊本身不做是否侵权的判断,而由中立的评估员来判断被诉商品是否构成侵权。在上述评估程序中,若认定被投诉商品构成侵权,亚马逊会下架相关商品。

  (二)关注产品侵权风险,采取对应防范措施

  在跨境电商案件中,专利、商标和版权领域的常见侵权形式有所不同。深圳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关注不同的产品侵权风险,在各个领域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此处根据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版权侵权的常见形式,分别提示风险防范重点与相应的措施。

  1.跨境电商案件中常见专利侵权形式与防范重点

  跨境电商案件中常见专利侵权形式包括:①未经专利人许可,制造、供销、销售、进口其发明、外观设计等专利产品;②未经专利人许可,制造、供销、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③未经授权假冒、销售专利权人的产品。企业应当着重关注产品是否可能存在与已经申请专利的产品外观相似或作用原理相同等情形,及时申请自有技术专利。

  2.跨境电商案件中常见商标侵权形式与防范重点

  跨境电商案件中常见商标侵权形式为未经商标权人同意,通过在销售的商品链接、商品名、商品包装或商品外壳等使用他人商标,假借他人的知名商标售卖自己的产品或者直接售卖他人的商标侵权产品。企业应当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所售产品链接中的名称或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较为近似的情况,及时注册或使用自有商标。

  3.跨境电商案件中常见版权侵权形式与防范重点

  跨境电商案件中常见版权侵权形式包括:①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数字化转化,并进行复制、发行、传播(如将他人的图片、视频等用于宣传等);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或销售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或传播侵犯他人版权的作品(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合法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或照片作品;未经授权销售电子书、在商品上印刷他人享有版权的图片等)。企业应当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从官方或其他正当渠道获取、盗用他人图片的情况,比如可通过图片检索进行检查,尽可能采用自己拍摄或制作的图片。

  二、侵权投诉应对要点

  若企业收到维权品牌或权利人通过电商平台发送维权警告或下架通知,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进行风险排查及产品处理工作

  企业应减少或停止相关产品营销宣传、对存在风险的相关产品下架处理,避免资金账户冻结、被提起侵权诉讼、承担高额赔偿等处罚风险。

  (二)向平台申诉请求恢复链接

  企业可以向平台申诉,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要求平台恢复链接。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类型,在平台申诉中可采取不同的证明策略:

  1.对于专利侵权投诉,企业可着重对比产品与权利人专利,找出否定侵权之证明,比如两个产品不同点、最早发布日期差异。

  2.对于版权侵权投诉,企业可以说明图片等作品的来源合法性及正当性,说明不构成侵权或没有侵权的故意。

  3.对于商标侵权投诉,企业可以查询商标注册(或使用)情况及是否合法有效,对商标合法有效性提出质疑的,提供相应证明,未使用对方商标或己方使用商标在先的,提供相应证明。

  (三)与权利人进行和解谈判

  若侵权行为确实存在且无争议,企业可与权利人进行和解谈判,力求通过支付最低成本的和解方式尽早化解纠纷,避免进一步的经济损失。

  三、侵权诉讼应对要点

  若权利人已经正式提起诉讼,企业应当及时主动采取事后风险应对措施。

  (一)忌侥幸心理,拖延处理,宜未雨绸缪,有序应对

  在面临跨境侵权诉讼时,若采用拖延处理、侥幸处理的方式,将会因小失大,造成诸多不利后果。比如,若被诉企业因节约诉讼成本,不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直接与对方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期间的陈述可能会构成对侵权或其他事实的承认,一旦构成,则可能对后续双方谈判甚至诉讼产生不利影响。若企业因不熟悉跨境诉讼程序,对送达文件置之不理、缺席听证会等诉讼程序,将可能面临法院下达禁令,导致账户与资金被封等后果,对后续诉讼与和解均有不利影响。即便被诉企业已经准备放弃该起诉讼,对诉讼程序的忽视也将对其未来在海外进行商业活动带来诸多“后遗症”。比如,被冻结的账户中资金可能全部用于赔偿;即便未来重新开设账户或商铺,其他与涉案交易无关的账户中的资金也可能受到影响,且对电商平台上重新建立的与涉案被告有关联(如企业名称、股东或高管姓名、联系方式一致等)的账户或商铺可能都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已经收到相关律师函,权利人准备提起侵权诉讼,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切不可置之不理。如果不应诉或者消极应诉,在美国法院缺席判决的情况下,被诉企业败诉率极高。其不利后果往往是面临美国法院的巨额赔偿判决,电子商户的资金账户被冻结,款项被法院划拨,合法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更有甚者,权利人可能会将此胜诉判决在被诉企业有合法资产所在的其他国家或地区(通常是与美国就相互执行胜诉判决签署过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执行,导致被诉企业在美国境外的资产被用于执行了美国法院的判决。因此,面对侵权诉讼,企业应当未雨绸缪,及时联系专业人士,根据所处阶段有序应对。

  (二)和解或诉讼的选择与应对

  跨境电商案件中侵权诉讼的应对需要考虑诸多复杂因素,包括权利人相对于被诉企业的信息优势、被诉企业在诉讼应对方面的有利之处、权利人涉案基础权利的稳定性、美国管辖法院对跨境被告之送达采取《海牙送达公约》之外的替代送达方式的接受程度、美国管辖法院对原告的“本土作战”优势、美国知识产权诉讼程序和规则特点、跨国参诉的时间成本和技术成本、诉讼对企业商业信誉的影响、被诉企业对侵权行为的明知情况与恶意程度、电商平台对侵权行为的监管与惩治情况、被诉企业主要资产处于哪一司法辖区等等。综合以上因素,谈判和解(在一些特定案件中)可能是一个更经济且高效的选择。原因在于,如果有机会达成谈判和解,有可能实现合作双赢的可能。并且,对于侵权人来说,付诸诉讼可能对商业信誉造成影响。如果选择和解,则需要在21天答辩期内提出(除非双方同意或法院批准延长该期限),否则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原告意识到胜诉概率较大或法院判决的金额较多,可能参照的金额将是法院判决金额,而非实际损失或利润等数额。若无法达成和解,选择参与诉讼,被诉企业也可以采取各种合法抗辩进行防御。企业既可采取程序性抗辩,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驳回起诉、申请删除部分起诉事项、申请作出更明确的声明等,也可根据侵权类型主张不同的实体性抗辩。在实体抗辩上,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版权侵权有不同的抗辩理由和抗辩效果。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咨询专业诉讼律师,选择合适的抗辩手段。


作者介绍

作者:桂佳

单位: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简介:桂佳,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首批专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知识产权人才港专家库的首批专家,拥有中国和美国加州律师执业资格;善于为中国企业在美国诉讼与行政投诉(含337调查)中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擅长在美国联邦法院诉讼中代表中国企业应诉知产等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