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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知保中心”)监测到一起涉深圳企业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案件号:6:22-cv-01079),为Cedar Lane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Cedar Lane”)提起的诉讼,受理法院为德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原告代理律所为Rabicoff Law LLC,涉案专利3项,包括:专利号为6,473,527的用于连接模拟/数字转换装置和JPEG压缩装置的模块和方法(已失效),专利号为8,537,242的用于成像阵列的主机接口,以及专利号为6,972,790的用于成像阵列的主机接口。
知保中心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该原告及该代理律所在近年针对深圳企业发起的专利诉讼较为频繁,现将高频原告及高频代理律所信息、原告知识产权信息以及海外专利诉讼风险防范建议三个方面总结如下,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原告及其代理律所信息
(一)原告信息
Cedar Lane2019年注册于加拿大,是一家典型的NPE(非专利实施主体,Non-Practicing Entity),其创始人Greg Benoit是一名具有丰富NPE诉讼经验的律师,该公司已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发起325起专利诉讼,其中包括10家深圳企业。涉诉被告包括华为、联发科、苹果及TCL等多家企业。根据公开数据显示:Cedar Lane在 2021年成为全美主动提起专利诉讼最多的原告。此次监测到的专利诉讼案件为Cedar Lane今年首次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向深圳主体发起知识产权挑战。
(二)原告诉讼趋势
*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Lex Machina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Cedar Lane自2020年起至今针对涉深主体共发起了10起专利侵权诉讼,有8起集中在2021年,受理法院主要为德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主审法官为Alan D Albright。目前已结案9起,均为和解结案,结案周期中位数77天。
(三)律所信息
Cedar Lane主要委托的律所为Rabicoff Law LLC,该律师处理案件主要集中于德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与此次监测到的案件的受理法院吻合。Rabicoff Law LLC律所代理Cedar Lane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共58件。
二、原告知识产权信息
原告在美国共有193项专利,191项为受让取得,其中22项目前为有效状态。此次发起诉讼的知识产权为原告3项专利,其中US6,473,527已失效。美国专利法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但35 U.S.C. § 286却限定了只能对自起诉日起至多6年前的侵权行为追偿,因此Cedar Lane在满足相关条件下,仍可以就已失效的专利权发起侵权诉讼。此次涉案专利具体信息如下:
(一)专利一US6,473,527
1、涉案专利信息
2、专利摘要译文及附图(译文供参考)
摘要译文:公开了一种接口模块和方法,用于接收模拟/数字转换器的数字图像数据输出,并在确定图像数据被压缩时将数字图像数据输出传送到JPEG压缩装置。该接口模块包括一个读取控制装置,一个输出控制装置和一个存储装置。读取控制装置从模拟/数字转换器的数据输出中读取预定数量的图像线,并将这些图像数据存储在一个存储装置中。该存储装置可以保存与JPEG压缩设备中内置的存储设备相同数量的图像线。在读取预定数量的图像线后,读取控制装置将产生一个控制信号给输出控制装置,用于从存储装置中依次读取图像块并将每个图像块发送到JPEG压缩设备。由于图像块的大小与JPEG压缩装置所需的压缩单元相同,因此,图像块可以直接传送到JPEG压缩装置进行数据压缩,而不必访问一个额外的存储设备。
(二)专利二US8,537,242
1、涉案专利信息
2、专利摘要译文及附图(译文供参考)
摘要译文:描述了一种用于从具有成像阵列和时钟发生器的图像传感器接收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到处理器系统的接口。该接口包括一个存储器,用于存储成像阵列数据和时钟信号,其速率由时钟信号决定。根据存储器中的数据量,一个信号发生器产生一个信号传输给处理器系统,一个电路控制以处理器系统确定的速率从存储器传输数据。存储器可以是先入先出(FIFO)缓冲器或可寻址存储器。该接口最好与图像传感器集成在同一管芯上。信号发生器可以产生一个中断信号以传送给处理器系统,或者产生一个总线请求信号以传送给处理器系统的总线仲裁单元。
(三)专利三US6,972,790
1、涉案专利信息
2、专利摘要译文及附图(译文供参考)
摘要译文:描述了一种用于从具有成像阵列和时钟发生器的图像传感器接收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到处理器系统的接口。该接口包括一个存储器,用于存储成像阵列数据和时钟信号,其速率由时钟信号决定。根据存储器中的数据量,一个信号发生器产生一个信号传输给处理器系统,一个电路控制以处理器系统确定的速率从存储器传输数据。存储器可以是先入先出(FIFO)缓冲器或可寻址存储器。该接口最好与图像传感器集成在同一管芯上。信号发生器可以产生一个中断信号以传送给处理器系统,或者产生一个总线请求信号以传送给处理器系统的总线仲裁单元。
三、关于防范海外专利诉讼风险的建议
从上述高频原告提起专利诉讼的趋势可见,该原告提起专利诉讼仍会持续,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企业被卷入专利纠纷当中,建议相关企业可以从如下三点进行准备:
(一)事前加强布局,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提升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通过建立专利组合形成防御性技术壁垒,提高在纠纷中和解或交叉许可的谈判力和议价力;同时在出海前也需做好专利风险排查工作,提前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分析,对于风险专利进行技术规避或许可交易谈判,降低诉讼风险。
(二)事中综合评估风险,制定合理应诉策略
在面对海外纠纷时,企业需积极应对,避免因成为缺席被告而失去与原告的抗衡机会;从组建应诉团队、制定诉讼策略以及做好侵权对比分析等多方面对案件进行准备及综合评估,根据纠纷因地制宜地调整诉讼策略;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上积极争取法院的救济,为己方争取最大的和解谈判筹码。
其次,此类高频原告通常会以相同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对多家企业发起诉讼,企业之间可以“抱团取暖”,形成应诉联盟,分工协作,费用共担,共同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等反制措施,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功率。
(三)事后总结复盘,形成内部应诉指南
从过往诉讼案件中,企业应加强梳理和筛选重要信息,例如:归纳高频原告及其委托律所的特点,把握其专利组成情况,申请动向,诉讼历史和偏好,许可或和解费用情况等特点,总结出适用于企业的诉讼管理流程、高频原告备案清单等应诉指南,便于后续提高应诉效率、节约诉讼成本、提升应对信心,以积极的态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