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心场地优势,规范中心活动空间对外开放程序,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我中心3月11日印发《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活动空间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各部门单位可以按照以下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场地申请和预定啦!
一楼活动大厅
三楼会议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知保中心)场地优势,规范知保中心活动空间对外开放程序,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活动空间包括:
(1)一楼大厅区域:可容纳50人,可用于举办发布会、路演等活动。
(2)三楼多功能厅:可容纳150人,可用于举办论坛、培训等活动。
(3)三楼接待室:可容纳30人,可用于举办小型论坛、高端沙龙等活动。
第三条 一楼大厅区域、三楼多功能厅开放受理范围为:国家、省、市级别的知识产权相关宣传、培训、推广活动,规模一般需在50人以上。
第四条 三楼接待室开放受理范围为:国家、省、市级别的知识产权相关论坛、沙龙,人数需控制在30人以内。
第五条 为保障知保中心业务正常开展,活动空间每周对外开放不超过1次。
第六条 活动空间对外开放的联络和统筹工作由知保中心行政部承担。
第二章 申请流程
第七条 活动场地申请采用预约备案制,使用单位填写《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议室使用申请表》,提前一个月向知保中心预约。
第八条 知保中心收到申请表之后,对申请单位资质、活动主题、活动方案、相关课件、宣传材料、参会人员等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申请时间、活动优先级别、自身业务需求等因素,对活动空间开放时间进行统筹安排。
第九条 申请单位需签署《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议室使用安全承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