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2017年深圳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领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2017年深圳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项目,经审核,共计139个资助申请单位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本月资助领款人员众多,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现实行集中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安排尽快前来办理领款手续: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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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名单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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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4日-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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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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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因客观原因未按以上时间前来办理的申请人可在2017年11月每周二或周三8:30-17:00办理本批领款手续。因本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有限,未按以上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再办理领款手续。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
二、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单位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五点),盖单位公章;(二)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收款收据内容填写“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经费”;(三)如单位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到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排队核验领款材料。
四、为提高拨款效率,已上线账户证明模块。请注意本次打印账户证明方式发生变化,往年发布的账户证明模板停止使用。请领款人在资助申报系统中点击“打印账户证明”或通过网址http://app01.szaic.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登录账户证明模块,选择类别、领款批次,检索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系统操作过程中需验证身份,目前验证方式为提供“验证码”。我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验证码”发送给各领款单位,如未收到“验证码”,可到资助领款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申请查询。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参见附件2。
五、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26612232。业务办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深圳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拨款名单
2. 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