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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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印花税征缴业务调整的公告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发布时间: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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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一七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税务部门关于印花税征缴业务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税,应按现行规定缴纳。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