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效能,服务,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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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代理机构业务宣传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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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理机构:

  快速预审作为保护中心、快维中心面向区域内备案企事业单位进行的公益服务,具有快速免费、平等申请、平等服务的性质。

  近期,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以快速预审为噱头进行广告宣传,招揽客户,对快速协同保护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该代理机构已被暂停全平台的快速预审服务。为严肃预审纪律、重申业务规范,避免快速预审业务被错误宣传从而破坏其公益服务的特性,现将相关要求声明如下。

  1.严格规范代理机构业务宣传内容,不得出现“独家”、“与**保护中心合作”、“特殊途径”等用语,在宣传中保证受众了解到快速预审服务的公益性质。

  2.代理机构不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进行主体备案,仅可作为代理机构在预审平台上代理相关备案主体的快速预审案件,严禁作为“申请人”申请快速预审服务。

  3.严禁通过空壳公司编造案件申请快速预审服务,同时严禁将经过快速预审授权后的专利进行私自买卖或用于相关买卖宣传中,严格落实服务真实创新创造的目的。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不定期对中心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进行梳理检查,一经发现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将暂停涉案代理机构的快速预审服务资格,同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愿与所有代理机构一道,完善快速预审服务机制,打造平等、公益、公平、公正的快速预审服务体系,推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