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试行)
基本信息
事项内容:申请人通过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保护中心)提交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经深圳保护中心审批通过并进行标注后,相应案件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通道。
事项收费:免费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一)请求复审案件快保优先审查:
(1)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人应为注册或登记地在深圳市(包括深汕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请求快保优先审查的复审案件应为已通过专利申请预审打标案件;
(3)不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所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4)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76号);
(5)请求快保优先审查的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6)符合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请求无效宣告案件快保优先审查:
(1)无效宣告请求人或专利权人应为注册或登记地在深圳市(包括深汕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快保优先审查请求;
(2)请求快保优先审查的无效案件应为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3)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76号);
(4)请求快保优先审查的无效宣告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5)符合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布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复审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
(1)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盖公章);
(2)完整的复审请求文件(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导出压缩包);
(3)《驳回决定》及《驳回决定》针对的专利申请文本;
(4)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必要证明文件;
(5)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二)无效宣告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
(1)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盖公章);
(2)完整的无效宣告请求文件(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导出压缩包);
(3)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必要证明文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86268052
时限
- 即办
事项程序
(一)请求人向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
(二)深圳保护中心对快保优先审查请求进行审查;
(三)深圳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系统中对审查通过的案件进行“加快”标注;
(四)相应案件进入快保优先审查推荐通道。
提交方式
1.已在深圳保护中心完成主体备案的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人,可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向我中心提交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登录提交系统后,通过“预审申请”模块下的“专利复审预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预审”子模块提交相应请求。
(1)复审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专利复审预审”——>“预审信息查看”——> “新增”——>①填写信息,②上传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导出的案卷压缩包,③上传其他相关文件。
(2)无效宣告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预审”——>“预审信息查看”——> “新增”——>①填写信息,②上传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导出的案卷压缩包,③上传其他相关文件。
2.未在深圳保护中心完成主体备案的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人,可通过邮箱提交无效宣告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我中心接收请求的专用邮箱为:szqq@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采用“无效优先+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人名称+案件发明名称”的格式命名。在提交申请材料前,请先与深圳保护中心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755-86268052。
3.本业务不接收纸件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