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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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基本信息

  • 事项内容: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按照规定制作。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由证明页和专利申请文件组成。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用于向中国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时证明中国优先权的有效性,要求国内优先权时无需请求办理。

  • 事项收费:收费,每份30元

  •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只向专利申请人出具

申请材料

  • (一)提交由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二)申请人面交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为简化办理手续,申请人或者本案代理机构在《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上加盖公章的,无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委托其他人来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其他代理机构来办理的,需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26617303

时限

  • 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副本制作,特殊情况除外

事项程序

  • 受理——初审——发放副本文件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