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内容: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专利质权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事项收费:不收费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26617303
时限
-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核查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事项程序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