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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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登记

基本信息

  • 事项内容: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专利质权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 事项收费:不收费

  •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 (一)以出质人、质权人的身份提出出质登记请求。

              

    (二)专利有效且稳定。

              

    (三)债务和担保关系明晰。

              

    (四)债务期限在专利权有效期内。

申请材料

  •  质押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一份:

              

    (一)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四)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26617303

时限

  •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核查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事项程序

  • 受理-初审-办理登记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