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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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基本信息

  • 事项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 事项收费:收费,每份30元

  •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 (一)在专利授权公告日后才可办理。 

              

    (二)任何人均可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申请材料

  •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只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申请受理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26617303

时限

  • 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副本制作,特殊情况除外

事项程序

  • 受理——初审——发放专利权登记簿副本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