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统一、市场主导和政府支持相结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探索出一条知识产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把广东建设成为国际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为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做出努力。
二、重点行动计划
(一)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机制。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优势,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审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加强各级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善执法条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海关的协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国际仲裁机制。在知识产权侵权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加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强化展会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编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配合)
(二)促进发明创造增量提质。
对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中小微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奖励。对维持5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每年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和一批重点企业组织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巡回审查。鼓励各地落实专利奖励配套政策,重奖发明创造者,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知识产权创新补助。(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配合)
到2017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16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密度)达到15件;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万件,年均增长10%;PCT国际专利年均增长10%。
(三)提升企业掌握核心专利能力。
推广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及国有企业等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使创新成果尽快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掌握一批重点产业核心专利技术。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知识产权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所属技术转移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强化知识产权申请和运营权责。加强企业贯标辅导培育,吸引认证机构落户广东并予以扶持发展,大力培养辅导认证审查专业人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配合)
到2017年底,全省参加贯标辅导的企业达到2000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500家。全省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达到20家。
(四)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计划。
围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省重大科技专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珠江东岸电子信息及未来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深入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和预警,引导重点产业优化全球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支持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园区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构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机制,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实施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专利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核心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协同运用和价值实现,培育形成一批成长性好、附加值高的专利密集型产业。(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配合)
到2017年,完成10个以上重点产业和20个以上重点领域的专利导航。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10个。
(五)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
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创业、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重点民生产业等领域,每年择优扶持100项核心技术专利项目和200项专利技术创业示范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在专利产业化推进相关项目立项评审中,将专利的标准转化率作为重要评审指标。加强省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国防知识产权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筛选军民双方可转化专利,拓展军民可转移技术的应用领域。实施专利资源军民融合计划及国防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专利技术试验区,搭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争取在广东举办国防专利展示交易会,推动高质量的国防专利在广东的实施转化。(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配合)
到2017年,支持全省专利技术实施项目1000项,新增经济产值500亿元;支持建设专利技术创业孵化器10个;引进军民融合专利技术不少于500项。
(六)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机制。
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作模式,围绕知识产权密集型或控制型产业,支持建立一批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技术关联机构为主体、按照产业链布局的专利联盟,构建专利池。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以市场化方式重点推动一批专利联盟集聚创新资源、掌握市场话语权。加快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试点平台和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支持省内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金融办配合)
到2017年,全省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机构20家,年度运营交易专利数达5000项,运营交易总额达100亿元,形成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专利联盟30个。
(七)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发挥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金作用,支持各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重点支持。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及互联网金融等相关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开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保险、执行保险、侵权保险、专利代理人职业保险等新险种业务。(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配合)
到2017年,全省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100亿元。
(八)加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设。
围绕广东专业镇加快部署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不断完善快速维权中心的机制和功能。全面提升中山灯饰、东莞家具、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服务能力,探索在陶瓷、刀具、皮具、珠宝等行业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立广东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和维权服务体系。(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相关地级以上市配合)
到2017年底,争取国家支持新设立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分支机构达30家以上。
(九)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
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加快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必要资助,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法律等服务。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指导企业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探索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AMC)依托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聚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相关国家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多元合作,构建多元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综合改革试验区,打造知识产权枢纽城市。(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商务厅、省编办、相关地级以上市配合)
(十)全面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计划,以专利大数据为基础,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面向全社会免费提供基础数据,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化。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信息推送服务。实施《广东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规划(2013-2020年)》,加快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建设,培育5-10个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广州创建知识产权学院。加快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增强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相关地级以上市配合)
到2017年,专利信息推送覆盖产业10个、企业2万家以上,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线上线下立体覆盖;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达200家、分支机构200家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省知识产权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深化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战略合作,加强省部会商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完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积极探索新商业模式、新业态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产业、金融政策的融合,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合力。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三)强化资金保障。省财政整合知识产权工作相关资金,对专利导航及专利联盟发展、知识产权运营及金融服务、企业贯标和维权援助、专利申请和实施转化、专业镇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及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护航等工作提供专项支持。引导省产业发展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向知识产权产业化倾斜。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能。
(四)加强监测统计。加强对知识产权状况的监测评估,建立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专项、珠江东西两岸等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方面数据统计,按国家规定发布有关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