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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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确权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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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1812月,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后正式挂牌运行,面向我市新能源和互联网两大产业开展快速预审确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综合运用四大服务职能。为进一步服务我市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确保保护中心的服务资源切实服务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专利申请质量高、具有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意识的优势企事业单位,我中心将长期开展快速预审确权服务主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长期接受备案申请。如上级单位对备案工作政策调整,我中心再另行通知。

  二、备案受理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或登记地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备案主体的主要生产 、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新能源或互联网产业;

  ()申请备案的单位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服务主体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备案申请方式

  ()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专利快速审查确权服务主体备案申请表(见保护中心官网或公众号资料下载,或网址http://sziprs.org.cn/ywzn_123183/bhzx/201812/t20181224_14937004.htm快速预审服务主体备案-相关附件),加盖公章;

  ()将备案申请材料(申请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纸质件面交至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ba@mail.amr.sz.gov.cn

  五、备案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审核完成备案手续;

  ()保护中心定期将备案成功的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后期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保护中心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备案主体,保护中心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并进行告知;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快速预审服务主体备案资格名录中(名单见附件),尚未提交备案资料的企业可继续办理备案手续;

  ()没有在资格名录中的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已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的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洛锴

  电话:0755-8626808786268052

  邮箱:szba@mail.amr.sz.gov.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基金小镇33栋一楼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大厅。

  交通信息:地铁1号线鲤鱼门站A出口。

  附件:《快速预审服务主体备案资格名录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428

相关附件: 附件:快速预审服务主体备案资格名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