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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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主体备案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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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计划,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于2018年底或2019年初正式对外开展业务。为服务我市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发展,全面做好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确保保护中心的服务资源切实服务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专利申请质量高、具有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意识的优势企事业单位。现启动深圳市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专利审查与确权快速预审业务主体备案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2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注册或登记地在深圳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申请备案的单位应从事新能源或互联网产业相关业务。

  (三) 申请备案的单位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备案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管理要求,申请备案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如实填写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主体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备案申请材料纸件通过邮寄或面交方式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C座6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4号窗口(保护中心主体备案),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zippc@szmqs.gov.cn

   四、备案审核流程

  (一)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 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四) 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凯怡、张剑

  电   话:0755-26613493、0755-26617314 

  邮   箱: szippc@szmqs.gov.cn

   

  

  附件: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主体备案申请表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主体备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