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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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识产权成果展示大厅展品征集开始啦!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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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创新、理解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保护中心)成果展示大厅建设,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和展示深圳企业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

  一、征集范围

  1.专利成果展品:已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且具有市场应用潜力的创新展品或技术解决方案。

  2.商标品牌展品: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行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及对应品牌展品,如老字号、地理标志展品等。

  3.著作权相关展品:拥有自主版权的软件著作权、文学艺术作品、工业设计作品等成果转化展品。

  4.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相关创新展品。

  二、征集要求

  1.权属清晰:展品须为企业自主研发或合法获得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等问题。

  2.创新性突出:展品具备显著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或设计创新,体现行业前沿水平。

  3.材料完整:提供展品时请一并提交深圳知识产权成果展示大厅展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如有其他资料,包括实物图片、展品或企业展示视频等也请提供,展厅将通过多媒体等形式进行展示。

  三、征集方式与权益保障

  1.征集方式:

  (1)现场:企业可联系深圳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约定时间到企业,或在深圳保护中心现场交接展品;

  (2)邮寄:深圳市前海桂湾四路深港基金小镇33栋2楼北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人:薛女士,电话:0755-86268640。

  2.展示形式:入选展品将陈列在深圳保护中心一楼“深圳知识产权成果展厅”,供各级单位、社会公众等参观。

  3.权益保护:深圳保护中心承诺对企业提交的创新成果展品妥善保管,对展品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参数等信息严格保密;企业可选择长期展示,或约定展示时间,到期后深圳保护中心将按时归还对应展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755-8626864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邮箱:xzb@mail.amr.sz.gov.cn

诚邀各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展示创新实力,共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知识产权成果展示大厅展品信息登记表.doc